中小学教师体罚行为论析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中小学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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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教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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