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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民办教育投资回报的相关政策

引用
我国民办教育的公共政策定位为非营利性机构,民办学校的会计核算、民办教育合理回报的界定与规制以及税务处理等必须以此为前提.从目前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看,已经到了一定要把营利性及其合法性界定清楚的地步.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承认营利性教育的合法地位,同时依据营利性,由<学校法>直接把学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

民办教育、教育投资、投资回报

G52(中国教育事业)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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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

1002-5731

11-1281/G4

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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