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2O”价值论法则的学科教学变革探索
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和数字信息技术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整体发展进程.基于“互联网+”思想的“O2O”价值论法则,在引领服务产业走向后互联网时代的同时,已然超越了电子商务概念的范畴,成了具有时代普适意义的互联网思维范畴,并为日渐广泛的社会领域的前沿性思考所接受.当前,“教育信息化融合实践开始向支持教学系统重构方向迁移”“教学主体的实践活动”急切呼唤与之相对应的新的教学形态.为此,以“O2O”价值论法则为理据探讨学科教育变革问题,将拓展一片具有崭新时代特征和预期应用价值的跨学科研究领域,促进学科“教学系统重构”.具体来讲,一是要建设基于校园网络的教学资源平台,二是要创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教学模式,三是要掌握“O2O”教学模式下的学习途径与学习策略,四是要建立对应“O2O”教学模式的评价机制.
“O2O”价值论法则、教育信息化、学科教学、跨学科研究
G43(电化教育)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D/2013/01/051;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13年度重点项目2013-R-25591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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