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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0845.2007.04.003

论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农村教育财政中的主体地位

引用
农村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范畴,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是农村教育投入的主体.要体现主体地位,就要实现政府功能与财政功能的转型,即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转成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财政要由投资型转成公共型财政.

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教育发展、教育财政、主体地位

F8(财政、金融)

2007-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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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845

23-1134/G4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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