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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0845.2005.01.006

论公民教育

引用
公民教育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话题,以培养合格公民为宗旨的公民教育在中国开展终将成为必然.公民教育的目标不是局限于理解和获得知识,而是侧重于对人的价值、信念、态度和能力的培养.学校公民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实践途径,社会公民教育则是学校公民教育的继续.

公民教育、内涵、实践途径

G434(电化教育)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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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探索

1002-0845

23-1134/G4

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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