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主体边界与实践范式
家校合作是当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家校合作的主体是家校合作活动的组织者、建设者和行动者.家校合作主体观有“单主体”观、“双主体”观和“多主体”观.通过对家校合作主体构成和主体关系的甄别与澄清,认为家校合作主体是由学校教师构成的作为“人的集合体”的学校和能够承担主体责任的学生父母所代表的家庭;社区是家校合作的协作者与重要合作伙伴;学生是家校合作的参与者和重要“他者”;教育行政机关是家校合作的协调者.家校合作的实践范式以平等协作、理性协商和共生利他为主要路径.
家校合作、主体边界、实践范式
G459(教师与学生)
2019-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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