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18X.2015.01.013
道德教育应坚持“最少灌输”原则
灌输依照从弱到强的程度,可以被划分为直接的道德教学、单向的道德讲授、评判式的道德说教等方式.灌输的特点是:教学生“知识”,而不是教学生判断、推理、选择的方式;教学生“符号”,而不是“经验”.在我国当前的德育实践中,儿童个性更强,更要自由;教师权威部分丧失;灌输方式隐性化.德育不应盲目反对任何形式、直接的道德知识讲授与道德价值传递,而应贯彻最少灌输的原则,反对程度较重、封闭儿童思维的灌输方式.“最少灌输”原则要求:灌输针对的对象是年幼儿童、灌输的内容应是已达成社会共识的规范、灌输的方式应是尊重儿童成长需要的方式.
灌输、道德教育、德育实践
G410(思想政治教育、德育)
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研究”12JZD002的成果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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