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24.02.010
论小学教师的性别素养
我国小学教育中广泛存在着两种性别现象,一种是反映在教育教学中的性别差异现象,一种是小学女教师偏多的性别失衡现象.本研究通过揭示小学教育中客观存在的性别现象,超越生物本质视角与社会建构视角,回到教育自身来认识小学教育中的性别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在小学教师专业伦理视域下提出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性别素养,立足小学生的"向善性"、小学教师的"示范性"、小学教育的"发展性",小学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遵从性别敏感、性别公正、性别友好三项伦理原则.小学教师性别素养的伦理原则及教育价值可以帮助师生基于性别存在又超越性别存在,不断趋向教育之终极善,即"培养完整的人"这一育人目标.
小学教师、性别现象、性别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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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6(教师与学生)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9YJA880023
2024-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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