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8064.2018.04.010

社会法视阈下公立高校教师法律地位探讨

引用
高校人事制度变迁导致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性质的转变.教师法律地位由"国家干部"的公职属性向市场契约化转变,并同时具有私法上"劳动者"的双重特性.法律地位决定了教师教育活动中权利配置与义务履行的实际状态,也明确了教师权利救济的有效途径.基于此,社会法作为第三法域结合了"公法"与"私法"的属性,并融合了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双重特质.本文尝试以社会法理念为视角,将公立高校教师界定为"特殊劳动者",通过教师法律地位遵循的基本原则、利益观、权利观及人事争议立法调整模式进行厘清与解构.

社会法、公立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劳动合同法

34

G451.4(教师与学生)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实施效能的实证研究"17YJC880123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1-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教育科学

1002-8064

21-1066/G4

34

2018,34(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