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12.02.008
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合理性及约束性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最近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许多地方纷纷采取立法手段禁止这一行为.本文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够简单的用立法手段予以禁止,而应当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并对于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合理性、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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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2(教师与学生)
201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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