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07.05.009
中小学教师的组织公民行为:内涵与结构
在现代学校的制度框架下,教师会经常自主的展现超越学校正式的规章制度所要求的行为,这部分虽然没有纳入到学校的考核和奖励体系中,但同样贯彻着学校教育的基本使命.教师的这种组织公民行为包括关心学生生活、自我发展、环境保护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对于学校管理,特别是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小学、教师、组织公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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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5.1(中国教育事业)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03JZD0032
200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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