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06.06.025
论美国公立中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责权关系——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视角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因学校或教师未尽到职责而导致伤害或伤亡的,学校和教师要承担过失侵权责任.但在美国的教育法中,学校对学生究竟有什么样的责任和权利并无明确规定,只是在侵权责任的章节才略有涉及,而这个章节的内容都是通过阐述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展开的,故本文拟从这个视角出发去研究美国公立中小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什么样的责权关系.
中小学学校、学生、责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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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9.10(初等教育)
200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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