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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8064.2005.06.002

义务教育中择校寻租主体的行为分析

引用
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由于过去的"重点校"政策导致学校间教育质量存在巨大差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成为一种垄断供给的产品,造成优质义务教育领域存在巨大的教育租金.本文运用寻租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择校寻租的三大主体:政府、学校与学生家庭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开展各自的活动:学生家长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以及对未来就业的预期,对择校有着无可比拟的热情;政府和学校方面承担着教育投入的责任,希望能通过择校收费弥补一部分教育经费,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及社会监督体系非常不完善:对校长权力缺乏必要的约束、对教育收费缺乏规范化管理、入学方式又存在许多可乘之机,这两方面的因素催化了三大主体的择校寻租行为.

义务教育、择校、寻租、成本收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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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52(教育学)

200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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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064

21-1066/G4

21

20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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