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64.2005.02.011
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色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但实践的要求在教育督导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有异议,特别是对横向之间教育督政制度的理解还不充分.这种状况可能导致教育监督职权的扩大或者缩小.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政、教育督学、特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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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6(教育行政)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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