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应重视内部治理结构的立法衔接问题
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良好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和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新《民促法》),随后2017年国务院等颁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四个配套文件(即“1+4”新政),明确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和要求.2018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简称《实施条例(送审稿)》)也在网上征求意见.纵观本次修法,核心内容集中在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上,营利性民办学校将全面进行企业化登记管理.然而,在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公司制管理登记中,新《民促法》等与《民法总则》《公司法》等存在法律衔接上的问题,尤其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内部治理结构、民办学校、立法衔接、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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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G648.7;F279.246
浙江省教育规划课题2019SCG320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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