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术权利保障的大学章程完善——以六所大学章程为文本的分析
大学章程被视为大学“宪法”而具有最高效力,围绕章程展开的大学治理已经成为现代大学建设的重中 之重.作为一种后赋权利,学术权利亟需在章程及其他具体规章制度中得以保护.本文通过实证考察六所大学的章程,剖析章程中关于学术权利规定的不足,并以章程为框架构建合理的学术权利保障体系.
学术权利、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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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DI-A120280、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012GX008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12GX103的部分成果.
2015-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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