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855.2007.11.004
义务教育的私益性及其私事化倾向的遏制
义务教育是公益性与私益性共存并以公共利益为主导取向的公共物品,公益与私益可以在一定社会条件与政策规制和调控下整合兼容.当下日趋突出的义务教育私事化倾向是对义务教育私益性的僭越、放大和绝对化,表现为部分教育主体在教育目的取向、机会选择、内容实施及服务关系的价值评判和行为上的误解,构成对义务教育公共利益的损害,侵蚀到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基础.为此,应积极采取政策和措施,使义务教育私事化倾向得到有效遏止.
义务教育、公共性、公益性、私益性、私事化倾向
G63(中等教育)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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