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76.2007.01.003
义务教育阶段应体现教育公平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 有的学者认为,不应该将"取消重点班和重点学校"写进《义务教育法》,因为这一法规否认了学生之间的差异,不利于因材施教.况且,国家的发展也需要高尖人才,而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是培养高尖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重点学校、义务教育法、因材施教、人才、学者、学生、培养、国家、法规
G40;G80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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