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76.2006.05.001
以"以人为本"拷问我国义务教育之性质
我国教育理论界多将义务教育界定为既是受教育者的权利又是受教育者的义务.而站在"以人为本"的视野下审视,基于对"以人为本"不同维度的理解,应明确接受义务教育只是受教育者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以人为本、义务教育、权利、义务
G63(中等教育)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24
10.3969/j.issn.1005-3476.2006.05.001
以人为本、义务教育、权利、义务
G63(中等教育)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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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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