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18/j.cnki.emae.2021.12.002
我国督学专业素养能力构成体系及实施建议
提高督学专业素养能力是实现高质量教育督导实践的重要保障.基于督学专业素养能力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运用文本分析法与两次迭代调查法,将督学专业素养能力分为教育督导态度、教育督导理论与政策知识、教育督导实践能力3个一级维度,热爱督导事业、依法依规督导、民主合作精神、教育督导理论、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督导、教育教学督导等12个二级指标及细化的35个三级指标,并据此提出了加强督学专业发展规划、完善督学考核评价、优化督学培训课程设置、分层实施督学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等实施建议,旨在提升高质量督导实践水平.
督学队伍建设;督学专业素养能力;教育督导
G464(教育行政)
本文为2020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用资金项目"督学队伍建设的制度困境与立法构想"GYJ2020028
2021-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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