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公平标准及评价体系的构建
国家教育考试公平标准及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选定评价项目、描述项目操作行为、划分水平刻度和分配项目权重系数等四大主体内容.其构建过程主要采用了直接经验法、专家咨询法、登记排序法和环比法.国家教育考试公平标准及评价体系共包括3个一级标目,27个二级标目,113个三级标目.公平标准及评价体系的构建为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运行提供了参考和评判依据,对于推动我国考试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公正的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教育考试、公平标准、评价体系
G424.74(教学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教育考试公平标准及评价体系研究》课题09YJA880049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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