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2826.2008.10.006
论全球环境治理的合法性——一项结合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尝试
合法性关切已经成为全球治理和多边主义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一个完整的合法性概念应当同时包括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概念,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就全球环境治理来说,政治学的合法性概念关注其中的民主合法性,使法学和社会学对经验性合法性的强调得到补充,而它对合法律性和政治共同体观念的忽视,分别得到法学和社会学的合法性概念的补充.法学的合法性概念重视合法律性,但往往忽视法律规范背后的价值层次,这又为社会学的合法性概念所补充.当然,即便结合这三个方面也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来自于全球环境治理的政治共同体问题和全球环境治理与其他治理领域的合法性关系问题.
全球环境治理、政治学合法性、法学合法性、社会学合法性
D815(国际关系)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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