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2826.2004.05.003
"社会价值"的合理内蕴
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哲学理论超越了"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的传统框架,坚持对社会本质的"实践论"掌握,认为"社会价值"遵循着自身固有的"超合逻辑",绝非单个个体价值的简单加和;就内在特质而言,社会价值决非既定的、本体论式的抽象观念预设,而是关系质的、生成性的;社会价值的内涵层次可划分为社会主体价值和社会客体价值两大类,是两类价值的有机统一.
社会唯名论、社会唯实论、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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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8(哲学基本问题)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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