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12.06.016
我国《校车安全条例(草案)》的不足与完善
近年来,重大校车事故屡屡发生,引起社会和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要制定校车安全制度,加强校车监管责任,明确分工"、"校车要做特权车"、"校车的座椅标准要细化"、"政府要加大投入配备校车,坚决打击‘黑校车"、"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惩",等等.以上无疑不失为治疗校车事故的良方.然而,校车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学校、交通、公安、财政以及质检等多个部门,而且这些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安全条例、草案、事故、我国政府、系统工程、社会、隶属关系、监管责任、安全制度、责任者、座椅、质检、治疗、学校、投入、特权、教育、交通、公安、分工
F40;F27
该文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D9STD82002"我国教育法的客观性与规范性"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2-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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