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12.04.005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其预防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公共卫生事件列为突发公共事件四个类型之一,其他3个类型分别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据报道,我国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各级各类学校内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流行、暴发流行或致人死亡的事件;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异常反应,有毒有害因素以及各种方式污染食物、饮用水、空气、物品、场所造成群体中毒、死亡或危害有可能扩散、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通常是指学校内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预防性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异常反应、学生集体癔症、意外伤害等事件.
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突发公共事件、异常反应、预防性服药、暴发流行、传染病、自然灾害、致人死亡、有害因素、应急预案、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社会、群体中毒、寄生虫病、不明原因、安全事件、饮用水
R47;R75
该文为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项目YF10-Y12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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