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11.12.016
学校勿用潜规则管理学生
据悉,某农村中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针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自家境欠富裕的家庭这个现实,出台了一个潜规则(即不在依法治校背景下的学校管理章程中用明文规定),本有可能受到警告、记过、开除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及有可能被通知家长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不良行径的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只要向有关的学校管理部门甚至人员缴纳200元的罚金,便可免除对其应该采取的处理措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因为大多数学生家境不太富裕,顾及自己的“名声”与“前途”,罚金又能够令学生“心疼”,所以这样的管理措施一时相当“奏效”.
学校管理、规则管理、学生、依法治校、违规违纪、农村中学、管理措施、管理部门、罚金、大事化小、处理措施、潜规则、章程、名声、警告、家庭、家长、记过、处分
TP3;TP1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