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8.08.015
教育合同的法律性质新论
@@ 教育合同是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近年来,教育机构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争议逐渐增多,有关教育合同法律性质的探讨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因为,教育合同的法律性质决定了教育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据:如果把教育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那么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合同争议时将以<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规范作为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把教育合同定性为行政合同时,司法机关应以行政法律规范作为处理教育合同纠纷的最终依据.
教育合同、法律性质、司法机关、合同定性、法律依据、行政法律规范、合同争议、行政合同、受教育者、民事合同、民法通则、教育理论、教育机构、合同纠纷、处理、学者、实践、产物
D92;DF4
200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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