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6.10.014
公立学校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 学校是教育教学单位,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获取各种教育资源,而各种资源的获得必然要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外发生关系,这些关系的法律形式便是学校与其他民事主体签订的合同.学校,或由于资金短缺或其他原因,常常会在合同中许诺承担一些责任或履行一些义务.但是,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对学校担保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公立学校、签订、民事主体、理论与实践意义、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资源、资金短缺、责任、履行义务、教学单位、合同、法律形式、法律纠纷、身份、获取、担保
G63(中等教育)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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