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4.11.019
汉字书写教学应有个标准
@@ 中小学教师和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普通话必须过关,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这已经形成共识和制度,令人欣慰.然而,对汉语教学中的另一项重要的基本功--汉字书写,却从未作出过任何要求和规定,这显然是不完善的.笔者认为,在现代汉语的教学中,汉字的书写教学与普通话教学同等重要,不能偏废.中小学教师(包括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尤其是语文教师担负着汉字书写教学的重要责任,自己必须首先过关达标,否则如何去教育和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呢?因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首先制定相应的汉字书写标准和量化考核办法,再在全国推广实施,可以借鉴推广普通话的经验.凡是汉字书写不合格者,应同普通话不达标者同样对待.
汉字书写教学、推广普通话、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普通话教学、指导学生、语文教师、推广实施、书写标准、考核办法、汉语教学、国家规定、等级标准、不达标、基本功、制度、责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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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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