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安全事故:机理、责权归结与规避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归结体系中,在法律法理与契约舆论之间于法律主体双方的平衡设定司法体系实践中缺乏顶层设计与具体情景的渠道联结,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在进入司法体系的过程中以其混乱的归责体系导致司法实践结果的多样性.在对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机理、社会契约与法律法理冲突、归责主体关系的界定与责权归结原则等要义的提炼与论证下,认为:《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的架构与完善、多渠道人身意外保险与中小学生专门体育保险并轨保障机制的介入与体育伦理道德委员会评审制度的标准化运作是遏制判决文书随意性的应然选择.
学校、体育事故、责权归结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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