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惩戒权之合法存在与合理使用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学生违反学生规范和学校制度等不合范的行为做出否定性制裁的权力.无论从教育学理论、教学现实情况,还是从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教师惩戒权都应当作为教师必备的职位权力之一.而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又直接关系到学生权益的实现,因此必须从惩戒权行使的范围和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对其做出规范,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疏通学生救济的途径,以更好地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
教师惩戒权、正当性、行使规范、侵权救济
该文为2016年度北京市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北京工业大学课题“北京工业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发展模式初探”jd20160101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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