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协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一种新的教师教育模式
一、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协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发展背景<br> 本文所谈及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协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是指高校、地方政府(主要是指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代表)、中小学基于共同愿景自行组织的、旨在通过合作、对话和分享性活动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而形成的稳定、有效、和谐的团体。自2007年东北师范大学与东北三省人民政府及三省部分中小学合作联手共建“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实验区”探索师范大学、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合作教师教育模式以来,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也相继效仿实施,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协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逐渐在教师教育领域扩展开来。[1]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协作的教师教育共同体的兴起发展,主要是由以下一些因素推动的。
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协作、教师教育模式、教育共同体、华中师范大学、行政主管部门、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师范大学、省人民政府、自行组织、专业成长、兴起发展、教育领域、共同愿景、地方教育、性活动、实验区、合作联
G40;G64
该文为江西省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XJG-10-11-1;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项目编号11085401
2014-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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