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2011.09.004
综合实践活动中信息技术教育的价值与特点
2001年6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规定新课程的结构时,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的必修课程,信息技术教育被规定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之一,并强调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而在此前,教育部规定在中小学开设独立学科课程性质的“信息技术课程”,其目标、内容、学习方式、评价等课程元素都相对明确.如今,新课程改革又将信息技术教育纳入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引来了各方讨论,如何理解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域之一的“信息技术教育”,又如何开展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信息技术教育?这些问题,困扰着课程研究者和一线教学实践者.因此,有必要通过分析新时代学习者的学习需要,来考察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的价值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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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G4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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