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463.2013.04.010
论行政侵权事后救济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行政权力行使之后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各种行政纠纷,应该都能够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由于现行行政救济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不足,导致有些行政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应当加以完善,各种行政救济途径的救济范围应当互相衔接,救济程序应当体现公正,救济终结机制应当建立.
行政侵权、救济法律法规、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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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2(中国法律)
201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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