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463.2012.03.002
公私协力的风险社会理论诠释
风险社会的来临,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生存境况,也势必改变政府单一应对模式,需要实行公私协力。而公私协力的兴起与风险社会理论之间存在着内在紧密关系。从规制模式上看,风险社会要求公私部门实行"双向合作风险治理"模式;从程序范式上看,风险社会要求公私部门进行民主协商,注重私人部门的参与和合作;从风险分配逻辑悖论上看,风险社会要求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都要结盟共同应对风险;从责任上看,风险社会要求公私部门共同担当责任,防止"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由此,风险社会理论是破除公共部门对公共事务的垄断、开展公私协力的理论正当性基础。
公私协力、风险社会、行政法治、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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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社会学)
江苏大学校基金资助项目11JD185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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