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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生猪定点企业整改期不得超两月

引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务部于2012年3月1日再次发文强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直接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商务部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生猪定点屠宰、屠宰企业、商务部、整改、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主管部门

S851.347.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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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1004-2342

36-1117/S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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