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08.2015.04.016
论"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的依据——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刑法具有公共品的特征,可用法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 承认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理由有:它是市场规律下的产物;它与成文刑法在刑法的市场需求方面具有互补性;它与成文刑法在刑法的市场供给方面具有替代性;法律市场中已存在这类公共品;它是我国刑法变革的钥匙之一.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行为、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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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6(法的理论(法学))
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9-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