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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2108.2011.03.020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与处罚

引用
目前,食品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后,国家给予食品安全以前所未有的关注度。最新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调整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入罪门槛。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有必要认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的界限,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以此警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

立法沿革、条文对比、犯罪构成、司法认定、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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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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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1672-2108

36-128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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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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