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9X.2019.03.013
互联网保险中介法律义务探析
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为保险中介提供了发展契机,催生了互联网保险中介.互联网保险中介在服务模式上与传统保险中介存在重大差别.适用于保险中介的传统法律义务已滞后于互联网保险中介的新发展,而且无法有效应对互联网保险中介服务模式变革下的多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需要在分析互联网保险中介服务模式变革与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其履行传统法律义务的新标准,以及建立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的特殊法律义务.
互联网保险中介、法律义务、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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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2;D915.18(中国法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中国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潜力及变革"71661137006
201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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