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赤道原则对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的反思
21世纪初赤道原则的出现使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得以确立,并已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业遵守的行业惯例.通过对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立法的考察和反思,我国现行的绿色信贷制度与赤道原则相比在环保理念和法律制度设计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应当从适用范围、协调各监管部门关系、明确融资程序、协调赤道原则与绿色信贷的关系等方面重构我国金融机构的环境与社会责任,使赤道原则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战略选择和发展方向.
赤道原则、绿色信贷、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
F830.3(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6-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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