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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2972.2000.02.011

论财务造假与打假

引用
财务造假主体是指策划、组织、指挥、参与和具体实施财务造假行为的有关个人、单位或部门,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追求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追逐荣誉、塑造形象.新《会计法》充分体现了制止财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主题;同时,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产权制度也有利于制止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造假主体、造假动机、会计法、审计、产权制度

F231.6(会计)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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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1008-2972

36-1224/F

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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