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17.06.022
推行道路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之思考
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江苏、浙江、四川、重庆、陕西等6省(市)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参加试点的省市都编制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开发了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所有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都参与了试点工作,其他省市选取了部分县区和部分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及车辆参加试点工作.两年多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电子运单工作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在实际运行中依然发现有不少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笔者通过简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几起典型道路危货物运输事故案例,提出实施道路危货运输电子运单的必要性,并结合江苏省道路危货电子运单开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运单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危险货物、电子运单、道路运输、顶层设计、信息共享、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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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9;F5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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