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06.09.001
我国道路运输法体系的反思与完善——兼论WTO框架下的道路运输立法
@@ 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承载着高效流转、配置生产要素的重要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运输业迅猛发展,客货运输量和周转量保持高速增长.统计显示,仅2005年前3季度,公路客运量达125.7亿人·次、周转量6 936.8亿人·公里,公路货运量96.0亿吨、周转量6 216.9亿吨·公里,远远超过同期其他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的主导地位和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道路运输业的高速发展在客观上必然导致道路运输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复杂化、多元化,作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为进而调整道路运输中有关各方当事人关系的道路运输法,必须对这一深刻变化做出有效回应,反映在立法上就是要重新审视现存道路运输法体系的结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文件的废、改、立工作步伐,创建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道路运输法体系.
道路运输业、法体系、框架、周转量、运输法、公路客运量、当事人、客货运输量、科学发展观、主导地位、重要功能、运输过程、运输方式、市场需求、生产要素、经济发展、基础行业、国际国内、公路运输、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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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U49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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