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748.2015.09.011
心理行为干预对青年脑卒中致残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目的]探讨心理行为干预对青年脑卒中后Ⅲ级~Ⅳ级残疾人员心理状态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对脑卒中半年后经柳州市残疾评定专家按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符合肢体残疾等级Ⅲ级~Ⅳ级的残疾人,采用总体健康状况量表(GHQ 28)、日常生活独立活动指标(ADL)量表(日常生活独立活动指标)评定后给予心理行为干预;3个月后对这些人再调查评定1次。[结果]3个月后 GHQ 28评分、ADL量表评分均明显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心理行为干预有助于改善青年脑卒中病人的心理状态,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脑卒中、残疾人、青年、生活质量、心理行为干预
R473.5(护理学)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研项目Z2011496。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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