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554.2014.10.131
论集资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主观方面必备的要件,也是集资诈骗罪认定的难点。凡能侵害公私所有权的占有就是集资诈骗罪中的占有而无论是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支配或管理。非法占有目的的解释也应该解释为非法所有为目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往往没有直接证据,因此常采用事实推定来认定,但应该采用综合认定的方法,并且必须重视被告人的反驳。
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解释
DF6;D92
2014-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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