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554.2005.11.031
政府治理的行政理性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中存在许多非理性行为,不仅造成资源、生态的破坏与浪费,也违背了公众的意愿和公共权力的本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权威,影响了政府形象,降低了行政效率,削弱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增长了公民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和不信任感.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行为的行政理性,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重建公民和社会对政府的忠诚和高度信任.本文着重讨论行政理性的内涵与实现行政理性的途径.
行政理性、理性限度、民主、协调发展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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