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68/j.issn.1006-9070.2014.05.014
2007-2012年扬州市餐饮服务监管效果TOPSIS法评价
目的 运用TOPSIS法评价2007-2012年扬州市餐饮服务监管的效果,为制定合理的监管方案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国家相关报表中数据,运用TOPSIS法对2007-2012年扬州市餐饮服务监管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结果 2007年、2008年餐饮服务监管效果较好,2010年效果较差;经平稳过渡后,2011年、2012年监管效果逐步回升.结论 2007-2012年扬州市餐饮服务监管总体监督效果有波动,综合评价结果与实际工作较符合.TOPSIS法分析结果合理,方法简单,在日后卫生监管评价过程中可推广使用.
餐饮服务、监管、TOPSIS、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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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5.6(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14-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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