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社会之原始发生的伦理性质与伦理基础
社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乃指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广阔空间.研究狭义社会的原始发生旨在呈现其内在的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同时也指明其正常运行的伦理基础.我们的论题仅限于当代中国社会之原始发生及其运行逻辑,借助现代社会的原始发生见出当代中国社会的发生轨迹,探索生成一个良序社会所需要的制度和法律基础,并为这个良序社会进行伦理基础的奠基.这种思索路径就决定了关于社会之伦理学沉思的三个维度,第一个是生成现代社会之于个体、组织和类的哲学人类学意义;第二个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之原始发生的伦理前提的考察;第三个是,一个良序运转的社会需要怎样的伦理基础.作为一个合题,就是要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进行伦理辩护和伦理基础的建基.
现代社会、原始发生、社会自治、公共理性、公民伦理、良序社会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AZX018
2020-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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