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860.2013.01.018

自首制度的程序法解读

引用
从程序法的角度重新解读自首的本质,将自首定位为一项诉讼行为,才能有助于司法实践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决.而作为一项诉讼行为,自首本质上就是一种意思表示:自首的行为意思是指行为人应当明确其到案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管辖之下,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自首的表示意思是指行为人应当是主动投案的,并具有通过投案这一特定方式传达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裁判的意识;自首的法效意思是指行为人应当具有明确的期望发生预定法律效果(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裁判)的意思;自首的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将其自首的意思通过其行为举止表达于外部.

自首、诉讼行为、刑法、刑事诉讼法

D915.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10-0602

201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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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1009-8860

32-1562/C

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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