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12.02.014
重申人民主权:国家权力的结构改革
在建构现代国家的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应当认为,目前的政体安排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必然结果,也适应了中国开启现代化过程的历史要求,但它还难以坐实人民主权原则.在国家基本制度的安排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政协制度,其功能还没能得到真正发挥,无法有效落实人民主权,而执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掌控,自身高度的行政化定位,决定性地影响了国家权力的具体运行.因此,必须区隔党权与国权,进而从目前政府改革意义上所讲的还政于民逐步走向国家建构和政体选择双重意义上的还权于民,真正坐实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国家权力、结构改革
D034(国家理论)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0-97